|
什么是虚开发票?哪些行为为虚开发票?济宁任城嘉祥汶上泗水财税记账服务!
时间:2025-12-03
在税务稽查案例中,我们常常会见到“虚开发票”这四个字,到底什么是虚开发票呢?下面山东众米财税集团小编为大家分享:
什么是虚开发票?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》第二十一条规定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: (一)为他人、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; 举个例子:A、B公司之间无实际业务发生,但B公司为A公司开具了发票。 (二)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; 举个例子:A公司向B公司购买了甲产品,让B公司给其开具乙产品的发票。 (三)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。 举个例子:A作为中间人,将富余开票额度的企业介绍给需要发票的企业,自己不参与开票,A属于介绍他人虚开。
上一篇没有了!下一篇在济宁个人出租房产房产税需要缴纳吗?济宁记账报税!
|
